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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法学法律硕士》研究生课程班招生简章
来源:www.szedu.net 作者:深圳教育在线 时间:2010/1/4 13:20:17
培训学校:南京大学深圳研究院
课程名称:南京大学《法学法律硕士》研究生课程班招生简章
课程学费:电话咨询    开课时间:常年滚动开班
上课地点:深圳地区
关键词:南京大学 法学法律硕士 研究生课程
咨询热线: 0755-26712216 0755-26712219 0755-26712200

  南京大学《法学法律硕士》研究生课程班招生简章

  南京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教学科研实力位居国内高校前列。南京大学法学院贯彻南京大学"严谨、求实、勤奋、创新"的学风和"诚朴雄伟,励学敦行"的校训,以培养高层次法律人才为目标,充分利用南京大学学科门类齐全、学术资源丰富的优势,注重综合能力型高级法律人才的培养。

  【培养目标】

  本研究生课程班为参加学习的人士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法律硕士课程,同时为有意申请学位者提供报考、申请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双证、单证)、法学硕士学位(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的机会,满足学习者不同需求。

  【课程设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法理学、中国法制史 、宪法学、行政法学、民法学 、刑法学、国际法、民事诉讼法学、 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竞争法学、英语辅导。

  注:以上课程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微调。

  【招生专业及人数】

  法律硕士、法学硕士,总计招生40人。

  【学习年限】

  研究生课程班学习时间二年,申请学历、学位所需时间按南京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学习方式】

  采用集中面授相结合的学习方式。每门课程定期集中面授、考核;利用双休日或晚上业余时间上课。

  【师资队伍】

  课程由南京大学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副教授和教授执教。

  【教学计划】

  根据南京大学研究生专业培养计划设置课程,学员在二年内必须修读完规定的课程,获得50学分。(具体以培养方案为准)

  【颁发证书】

  凡参加研究生课程班学习的学员,修完全部学分,经审核通过后,可获南京大学颁发的法律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报名条件】

  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者均可参加本研究生课程班学习,须申请学位者,请查阅国家有关申请学位考试的报名条件。

  【学位申请与证书】

  学员可根据自身条件或需要选择参加以下考试,获取相应的证书:

  一、法律硕士(双证)

  参加每年一月全国法硕统考、联考,考试通过,修满学分、通过论文答辩,符合南京大学硕士学位申请条件者,可获得南京大学法律硕士学位证书及研究生毕业证书。

  1、报名条件:非法律专业毕业的本科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非法律专业毕业的专科生(毕业两年)考生。

  2、考试科目:政治、英语、专业基础(民法学、刑法学)、专业综合(法学基础理论、宪法、中国法制史)。前两门为全国统考,后两门为全国联考。

  二、法学硕士(双证)经济法学专业

  参加每年一月全国研究生统考,考试通过,修满学分、通过论文答辩,符合南京大学硕士学位申请条件者,可获得南京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法学硕士学位证书。

  1、研究方向:A组:01经济法理论02比较与涉外经济法03公司与企业法04竞争法05金融法06知识产权法07劳动和社会保障法08财税法 B组:09中德经济法学。

  2、考试科目:A组:①101政治②201英语或203日语③612法理学④928经济法专业综合一(经济法学、民法学、商法学) B组:①101政治②224德语③612法理学④929经济法专业综合二(经济法学、民法学、德国概况)复试:A组:经济法学、商法学; B组:经济法学、民法学、德国概况。

  三、法律专业硕士(单证)

  参加每年十月的全国联考,考试通过,修满学分、通过论文答辩,符合南京大学硕士学位申请条件者,可获得南京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1、报考条件: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2、考试科目: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南京大学法学院单独组织,其余2门全国联考。

  四、以同等学力申请法学硕士学位(法学单证)

  参加每年五月全国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考试,成绩合格者,修满学分、通过论文答辩,符合南京大学硕士学位申请条件者,颁发南京大学法学硕士学位证书。

  1、报名条件:获学士学位满三年。

  2、考试科目:英语、法学综合

  有关研究生入学及学位申请的要求按南京大学相关政策办理,详情请登陆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了解。

  【授课地点】深圳虚拟大学园(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报   名】

  1.持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2寸近照4张、1寸近照1张。

  2.填写南京大学研究生课程班报名表;交报名费300元。

  3.经审查合格后发给研究生课程班入学通知书,收到入学通知书后交纳学费。

  【报名地点】深圳市高新南区虚拟大学园A308,南京大学深圳研究院。

  【报名时间】即日起,额满为止。

  【开学时间】 2010年4月开学

  【特别说明】

  中途退学者视为自动放弃学习,可发已经结课的单科学习证明,或经申请批准后转入下期学习,不退学费。如非本校的原因,报名费恕不退回。

  【学费】

  本研究生课程班学费人民币25000元(二年),第一学年交人民币15000元,第二学年交人民币10000元。有关正式研究生的学费,在研究生正式录取后,按南京大学的相关规定另行收取;论文及学位申请费用按申请时南京大学的有关规定另行收取。

  【其它事宜】教材费、资料费以及外地学员的交通食宿费均由学员自理。

  【交费帐号】

  南京大学深圳研究院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高新区支行

  账号:826808584308091001     收款单位:南京大学深圳研究院

  邮政汇款:

  收款人:南京大学深圳研究院,

  地址:深圳市高新南区虚拟大学园A308南京大学深圳研究院

  邮政编码:518057

  【注意事项】

  本招生简章中如与国家教育部或南京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教育部或南京大学研究生院的政策为准。

  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南京大学深圳研究院。

  南京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南京大学创建于1902年,地处六朝古都,历史悠久,名师云集,英才辈出,形成了人文、社会、自然、技术、信息、生命、现代工程和管理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格局,具有"严谨、求实、勤奋、创新"的治学传统,教学、科研设施先进,已发展成为综合实力位居全国高校前列的一流大学。   南京大学深圳研究院是南京大学直属机构,设立在深圳市人民政府主办的深圳虚拟大学园内,是经国家编制委员会核准的事业单位法人,主要从事教育培训和科技研究及开发工作。院长由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着名经济学 家施建军 教授兼任。 成立 六年来, 充分发挥南京大学百年名校和师资力量雄厚的优势,实施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办学,并根据深圳产业导向,培养适合深圳发展的人才。 在深圳开办研究生学历教育、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培训班、美国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培训班以及其它非学历培训项目,培训人数达 5000 多人次。 2004 年,南京大学与深圳市政府签订协议,南京大学在深圳建立产学研基地,带动南京大学更多的科技项目、人才培养项目进入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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