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营养师招生简章 (40分工种)
对由于膳食不合理、营养失衡所引发慢性病的健康问题已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聘请营养顾问已成为现代人的消费时尚。公共营养师成为我国新的热门职业,营养顾问也成为一个高薪自由职业群体。
【报考条件】
公共营养师(三级、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4年以上;
3、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5、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证书颁发】
统一参加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厅)组织的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考试,通过考核者颁发《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证书终身有效,免年审。享受深圳市政府补贴2800元。
【考试时间】
全省统考: 2015年9月19日
【考试形式】
考试分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两科,总分各100分,60分为及格
【报考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免冠白色底电子照片一张
【现场确认报名需要的资料】
1、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个人申请表;
2、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申报条件如提到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培训结业证书,在现场资格确认时必需携带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申报条件如提到工作年限,在现场资格确认时需携带所在单位开具的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