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在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主要面向法律职业部门在职人员以及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的在职人员,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治国家建设需要的实践型、复合型、高层次的法务人才。
【培养方式】
采取非全日制培养方式,实行学分制。以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在职攻读,按我校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正规和系统的培养。学习年限以修满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为限,学制3年。
【培养特色】
我校法律硕士教育依托并整合中国地质大学居国内领先水平的资源、环境、管理学科的丰厚资源。遵循专业性教学、专题性授课、自主性选课、互动性研讨的原则和要求。结合工作实践中的疑难案例,采取师生互动式讨论教学为主,重视从实践中提炼理论,着重法律职业能力的训练,强化试验实践教学和硬环境培养,为社会培养高端法律应用人才。
【培养方向】
我校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方案根据2009年全国法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指导性培养方案确定,开设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三个研究方向。
【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部分。必修课11门,法律英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法理学专题、中国法制史专题、行政法专题、宪法专题、民法学专题、刑法学专题、刑事诉讼法专题、民事诉讼法专题、国际法专题、经济法等法学核心主干课程。同时,开设供学生自由选择的选修课。
【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一般具有学士学位、法学与非法学专业均可)、具有一定从业经历、工作三年以上的法律职业人员,以及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的人员。
【报名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即报考者在规定的网报时间(一般为每年7月初)内,通过互联网登陆有关主管部门指定网站(http://www.cdgdc.edu.cn/),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一般为每年7月中下旬),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考试时间与考试科目】
1、初试考试时间: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实行全国联考,联考时间为每年10月份。
2、 考试科目:初试考试科目为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
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2门,实行全国联考。
3、复试:复试包括政治理论考试和专业面试,重在考核考生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政法学院具体组织。具体复试时间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网站上公布。
【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并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后,符合其他有关要求,并经过中国地质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者,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