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1. 会计科目按其所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不同,分为总分类科目和明细分类科目。
2. 会计科目按其所归属的会计要素不同,分为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和损益类五大类
3. 会计科目在设置过程中应努力做到科学、合理、适用,应遵循三个原则:合法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实用性原则。
4. “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增加发生额、本期减少发生额”统称为会计账户的四个金额要素。
5. 会计账户的标准格式中,包括下列项目:日期、凭证编号、摘要、借方、贷方、借或贷、余额。
6. 会计账户与会计科目既有联系又有区别:(1)联系:二者都是对会计对象具体内容的科学分类,口径一致,性质相同,会计科目是账户的名称,也是设置账户的依据,账户是会计科目的具体运用;没有会计科目,账户便失去了设置的依据;没有账户,会计科目就无法发挥作用。(2)区别:会计科目仅仅是账户的名称,不存在结构;而账户则具有一定的格式和结构。会计科目仅说明反映的经济内容是什么,而账户不仅说明反映的经济内容是什么,而且系统反映和控制其增减变化及结余情况。会计科目的作用主要是为了开设账户、填凭证所运用;而账户的作用主要是提供某一具体会计对象的会计资料,为编制会计报表所运用。